學生天冷加暖衣 教部下通令:不得限「幾度」才能穿
學生天冷加暖衣
教部下通令:不得限「幾度」才能穿
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,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、熱感受,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,學校不得限制氣溫「幾度」才能加穿禦寒衣物,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,並且若有「統一換季時間」,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。
國教署表示,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,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,並依規定修整,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,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。
國教署也提醒,依「國民教育法」第20條規定,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,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,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,不服學校申訴決定,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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